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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0-09-18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建院6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众多出色的外交外事人才。2017年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使我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3、申请人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生。此外,申请人还须符合我院各招生院系所相关推免条件,相关条件参见各招生院系所说明。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
 
有关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等信息参见附后的《外交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一览表》。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学生证复印件(原件考试时查验); 
 
2、《外交学院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外交学院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4、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各类获奖证明、体现学术能力的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5、两封专家推荐信;2021推免推荐信.doc
 
6、个人硕士期间学习设想;个人硕士阶段学习设想.doc
 
7、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所提供材料务必按顺序排放好后(建议在左上角用回形针或夹子将材料夹好),务必于9月17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报考院系所(具体通信方式详见院系所说明)。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安排:
 
1、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并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2、选拔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
 
选拔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考察学生学科基础知识,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满分成绩均为100分。最终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 +专业面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排名录取规则详见招生院系所说明。
 
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
 
3、所有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放当天(预计为9月28日左右)下午14:00前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4、凡通过考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资助与奖励政策:
 
目前,凡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资助;此外,还有机会申请国家奖学金、出国留学项目及各种科研资助项目等。有关我院2021年新生资助与奖励政策细则将另行公布。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10月25日前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回外交学院研招办。
 
3、根据相关规定,须对已接收推荐免试生进行政审。请考生将《外交学院拟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外交学院拟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交所在学校政治工作部门填写政治审查意见并盖章后于10月25日前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回外交学院研招办。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有其它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凡我院确认接收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7、咨询、申诉及举报渠道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研招办。 
 
电话、传真:010-68323297,邮箱:yzhb@cfau.edu.cn。
 
外交学院纪检办公室:010-68323375(仅受理举报事宜)。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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