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初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注:报考点选择天津财经大学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通知。
(三)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二、学习形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真实填写“现工作单位”,入学后我校不接受人事档案;
3.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在职考生。
三、考试科目
1.我校涉及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等;
2.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招生人数
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可参照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往年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不含接收推免生计划人数),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报校研究生招委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五、报名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要求: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考点报名,复试时须加考两门专业课。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考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翻译、会计、新闻与传播、设计、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相同。
2.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详见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可以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可以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注: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注: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六、网上报名
网报期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请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要求,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点须选择我校;其他往届考生如选择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请密切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
七、网上确认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具体安排详见各报考点网上通知。
八、复试
1.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除外),在复试中无需加试。
九、调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2.我校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录取
1.在校研究生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我校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官网公开符合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报名前,公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
录取结束后,我校在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二、学制与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学制3年,每年8000元。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0000元;
应用统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0000元;
税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0000元;
国际商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2000元;
保险(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0000元;
资产评估(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0000元;
数字经济(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0000元;
审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0000元;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学制3年,每年12000元;
法律(法学)(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2000元;
英语笔译(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4000元;
英语口译(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4000元;
新闻与传播(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2000元;
会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2000元;
旅游管理(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0000元;
旅游管理(非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0000元;
设计(全日制)学制3年,每年18000元。
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专业(MBA)学制及学费详见公共管理(MPA) 、工商管理(MBA)专业招生简章。
十三、联系方式
1.研招办电话:022-88186371
经济学院:022-88186271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022-28160161
MPA:022-28160161
金融学院:022-88186264
商学院:022-88186240
MBA:022-88186384
会计学院:022-88349161
统计学院:022-88186317
法学院:022-88186323
马克思主义学院:022-88186284
人文学院:022-88186283
理工学院:022-881863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022-88186307
艺术学院:022-88186331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022-22936209
2.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tjufe.edu.cn/
3.研招办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综合楼402
十四、特别说明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以《2026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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