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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地处“国际湿地、沿海绿城、江淮门户”——江苏省盐城市。1958 年建校,陈毅元帅亲笔题写校名。1999 年升格本科,2024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现有教育、体育、生物与医药、数字经济、能源动力等 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我校研究生教育实施精细化培养,建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为研究生精细化培养提供坚实师资保障。研究生培养具备全覆盖支撑平台,学校入选江苏省首批“双高协同”创新发展试点单位,拥有多项国家级、省级教学科研平台。研究生入学后, 可进入各级平台充分开展学习、科研与实践,持续夯实专业基础、锤炼实践能力,助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多年来,我校与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就业态势持续向好,一批毕业生考取中国科学院、东南大学、河海大学等单位博士研究生。
学校系统推进向地扎根、向师提质、向绿焕新、向工拓展、向海图强、向红铸魂“六向”发展战略,积极策应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以服务为己任、以贡献促发展,强化办学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
一、培养目标
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教育、体育、生物与医药、数字经济、能源动力等行业产业教学、研究、实践、管理等工作,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别为:教育(0451)、体育(0452)、生物与医药(0860)、数字经济(0258)和能源动力(0858)。具体招生信息详见《盐城师 范学院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29人、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拟招收 12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
(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 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同步提交报考点要求的全部核验材料,不再设置独立网上确认阶段。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4 日,每日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日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并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 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 日。
(二)考试方式笔试。
(三)考试科目
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333 教育综合、302 数学(二)、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四)成绩公布
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照程序申请成绩复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
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须合格方可录取。
(4)复试拟安排在 2027 年 3 月—4 月进行,具体时间、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体检工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考生, 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
1.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2.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定向就业
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制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10000 元/生·学年。
2.奖助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 100%。
取得我校学籍的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2 个等级,奖励标
准为:一等 8000 元,二等 6000 元。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3 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
等 10000 元,二等 8000 元,三等 6000 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者可根据国家政策申报,
20000 元/生。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学年,覆盖面 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年按 10 个月平均发放。
(4)校设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教育硕士 20000 元/生·学年,体育硕士 22000 元/生·学年。
2.奖助学金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评定。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根据研究生所属学院分布在新长校区和通榆校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事宜
(一)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盐城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yctu.edu.cn)、盐城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和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yctu.edu.cn)发布。
(二)为便于考生复习,我校公布了部分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仅作为复习参考,不作为考试范围。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五)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2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生代码:10324
(二)学校主页:https://www.yctu.edu.cn/
(三)学校地址:
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 50 号,邮编:224002
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 2 号,邮编:224007
(四)联系部门:盐城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515-88233860
联系邮箱:yjsc-zs@yctu.edu.cn
(五)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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