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工研究院创建于1956年,是我国首批重点化学工业研究院。经过近70年的发展,现已建设成为集多学科为一体、优势突出、国内领先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化工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公共服务、工程应用开发的转制科研院所;是新材料、新能源、新生物、新环保等领域的行业技术中心;是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孵化基地和工程技术人员培养的示范基地。
上海化工研究院是国家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资格,下设“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5个二级学科,有化学反应工程、传质与分离工程、材料化学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微化工技术、化工人工智能化、化工系统工程与装备、合成生物工程、稳定同位素制备与检测技术、公共安全技术、精细化学品化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化工技术、有机化工催化、吸附与催化净化等14个研究方向。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校企协作一体化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2025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上海化工研究院积极申请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并获批,招生人数由原来的6人逐步扩大至16人(具体以当年度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此次扩招计划的成功实施,是我院对接国家产业升级需求、优化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举措。上海化工研究院将加快建设行业领先、支撑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平台,国际知名的新型科研院所,致力于培养更多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招生专业目录
院校代码及名称:83502 上海化工研究院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3人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01)化工原理 |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化工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相关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四、考试与录取
1、初试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为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及复习资料。
2、复试及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等方面。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与录取的具体细则详见当年度复试及录取办法。
3、调剂
如有调剂名额,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要求,预计于2026年3月发布调剂信息开展调剂工作。有意愿调剂至我院的考生可将调剂申请发送至院研管办邮箱。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我院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六、在校生待遇
1、培养期间学费12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均由我院承担。
2、每月助学金3000元,进入课题组增发课题津贴及年终津贴。
3、每年设立奖学金评优奖励。
4、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保,享受本院研究生医疗保险待遇。
5、毕业留院提供优惠的单身宿舍及人才公寓。
七、培养方式与就业
1、我院培养的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2、第一学年在华东理工大学学习基础理论课,第二学年回院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如选择留院工作需由院人事部门按招聘要求录用,也可以参加社会招聘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行政楼819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0062
联系电话:021-52808867
联系邮箱:srici_hr@163.com
监督部门:纪律检查室
监督电话:021-52804345
九、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等。
上海化工研究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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