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和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法、艺多学科交叉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37年。在长达89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军工特色、行业特色。
坚持交叉融合,学科建设实力持续提升。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自主设置二级交叉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8个。学校精准对接国家与首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学科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学科实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有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学科2个,参与共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1个,北京市属高校新兴交叉学科平台1个。2025年10月,软科中国最好学科发布排名,学校6个一级学科连续三年进入前50%榜单。ESI最新数据显示,学校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稳居全球前1%排名榜。控制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仪器科学入选2026“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榜单,学校学科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坚持主动融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聚焦国家战略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需求,初步形成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装备、智能计算、智能决策五大优势科研领域。推进基础研究强化工程、校城融合加速工程等科技工作六大工程,近三年年均科研经费总量达2.5亿元。现有省部级与行业重点科研机构34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6个。2023年成为新华社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建设的媒体融合学科交叉联盟首批成员,共建数据智能创新研发基地。推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入选北京市首批及第二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平台,成为北京市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在高端软件、传感技术等领域一批成果实现产业化。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400余项,新增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8项。
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师资队伍水平不断优化。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与国际化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47人,其中77%具有博士学位,59%具有高级职称,拥有博士生导师74人,硕士生导师602人。学校持续强化任务需求牵引,聚才育人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持续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配备由院士、知名产业专家、博士生导师等组成的高水平导师团队,搭建包含清华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内外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领军企业在内的协同育人平台,着力培养面向未来的高水平应用型创新人才,主动融入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主战场。研究生培养特色鲜明,毕业生质量优良,就业核心竞争力强、起薪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学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加快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一 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招收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增物理学一级学科,在理学院招生;新增复杂系统与智能决策目录外自主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 招收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数字经济、新闻与传播、翻译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电子信息按照专业领域在6个学院招生;新增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点,在商学院招生。 2027年我校暂定招收硕士研究生127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118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86人。各学科专业拟招生名额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我校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资格,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二 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且只限于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三个专业学位招生。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数字经济、工程管理(125601、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外,其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三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殊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123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确认一体化方式进行,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考生应认真填写并核对本人基本信息、报考志愿。 3.报名照片采集改为由原来的网上确认阶段提前至网上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阶段,考生无需提前准备照片,可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系统会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拍摄条件并提示调整,确保照片符合要求。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报考点选择 报考点选择详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公告”。 五 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 初试 (一)初试时间与考试方式 1.初试时间: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 2.考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将在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告),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适用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公布。自命题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我校不提供近年自命题试题。 (四)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七 复试 (一)复试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公布,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安排进行。 (二)我校将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属于一区。 (三)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在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依据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我校对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 八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 录取 (一)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党团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 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十一 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注:物理学(070200)、复杂系统与智能决策(1201J1)的学费待上级批复后另行通知。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700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6500元/生/学年,会计(MPAcc)29000元/生/学年,翻译6500元/生/学年,数字经济(025800)的学费待上级批复后另行通知。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39000元/生/学年,会计(MPAcc)33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125601)40000元/生/学年。 (四)学费标准依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以上级备案批复为准执行,咨询电话:010-80187227。 十二 奖助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贡献奖学金、苏东庄奖学金组成,面向对象为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临时困难补助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国家助学金100%覆盖全日制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此外,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十三 培养校区 我校用于研究生培养的校区有沙河校区、小营校区。 十四 住宿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住宿,开学后按照学校安排入住相应校区,咨询电话:010-80187291。住宿标准如下表所示: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三)住宿费依据京价(收)字〔1999〕14号和京价(收)字〔2000〕334号,按教委审批后的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10-80187227。 十五 其他说明 (一)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依据上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布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查阅我校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四)本章程中的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六 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太行路55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电话:010-80187203 监督电话:010-8018716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yzb@bist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 (二)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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